1 指摘耶路撒冷的罪這叛逆、污穢、欺壓人的城有禍了! 2 她不聽話,也不受管教;她不倚靠耶和華,也不親近她的 神。 3 城中的領袖都是咆哮的獅子,城中的審判官是夜間的豺狼,甚麼都不留到早晨。 4 城中的先知都是輕浮詭詐的人;城中的祭司褻瀆聖物,違犯律法。 5 耶和華在城中是公義的,決不行不義的事;他每日早晨都顯明公正,永不止息。不公義的人卻不知廉恥。 6 我耶和華已經剪除列國,他們的城樓被毀;我已經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杳無人跡;他們的城市荒廢,以致無人存留,無人居住。 7 我說:“她定要敬畏我,接受管教。”這樣,她的住所必不會照著我原定對她的懲罰被剪除。可是他們殷勤行惡,敗壞了自己一切所作的。 8 耶路撒冷必蒙拯救耶和華說:“因此,你們要等候我,等候我起來指證的日子,我已經決定集合萬邦,召聚列國,把我的盛怒,就是我的一切烈怒,都傾倒在他們身上;因為全地都必被我的妒火吞滅。 9 那時我要使萬民有潔淨的嘴唇,他們全都可以呼求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事奉耶和華。 10 敬拜我的人,就是我所分散的人,必從古實河外而來,給我獻上禮物。 11 到了那日,你必不因你背叛我所作的一切感到羞愧,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那些自高自大的人。在我的聖山上,你必不再高傲。 12 但我要在你中間留下謙虛卑微的人;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 13 以色列的餘民必不再行不義,也必不說謊;他們的口裡也沒有詭詐的舌頭。他們吃喝躺臥,沒有人驚嚇他們。” 14 歡樂之歌錫安的居民(“居民”原文作“女子”)哪!你們要高歌。以色列啊!你們要歡呼。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要滿心歡喜快樂。 15 耶和華已經除去你們的刑罰,趕走你們的仇敵。以色列的王,耶和華在你們中間,你們必不再懼怕災禍。 16 到了那日,必有人對耶路撒冷說:“錫安哪!不要懼怕;你的手不要下垂。 17 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中間,他是施行拯救的大能者,必因你歡欣快樂,必默然愛你,而且必因你喜樂歡唱。” 18 “那些屬你,為了切慕大會而憂愁的人,他們擔當了羞辱;我必招聚他們。 19 看哪!那時我必對付一切苦待你的人;我必拯救那些瘸腿的,聚集那些被趕散的;在全地受羞辱的,我必使他們得稱讚,有名聲。 20 那時我必把你們領回,那時我必把你們齊集;我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的時候,必在你們眼前,叫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得稱讚,有名聲。”這是耶和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