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未 記 9

利 未 記 10 (NCVt)

利 未 記 11

10

獻凡火干罪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平常的火,是耶和華沒有命令他們獻的。 那時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曾經告訴我們的,他說:‘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在眾人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然無語。 摩西把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召了來,對他們說:“你們上前來,把你們的兄弟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 於是二人走近來,照著摩西的吩咐,把他們連同他們的衣服抬到營外去。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不要披頭散髮,不可撕裂你們的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你們的親族,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燒死的人哀哭(“要為耶和華……哀哭”或譯:“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焚燒哀哭”)。 你們也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 耶和華對亞倫說: “你和你的兒子一起進會幕的時候,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 10 使你們可以把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分辨清楚; 11 可以把耶和華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12 重申祭司的分與權利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邊作無酵餅吃,因為這是至聖的。 13 你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在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的分,因為耶和華是這樣吩咐我。 14 至於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後腿,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要一起吃,這是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給你和你兒子的分。 15 至於作舉祭的後腿,作搖祭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都要歸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子,當作永遠的律例,都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 16 那時,摩西急切地尋找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發現已經燒了;他就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說: 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耶和華又把祭肉給你們,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甚麼沒有在聖潔的地方吃呢? 18 這祭牲的血既然沒有帶進聖所裡去,你們就應該照著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 19 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已經獻了贖罪祭和燔祭,而且有這樣的災禍臨到我;如果今天我吃了贖罪祭的祭肉,耶和華怎能看為美好呢?” 20 摩西聽了,也覺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