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數 記 35

民 數 記 36 (NCVs)

申 命 記 1

36

女继承人之结婚条例 “耶和华曾经吩咐我主要凭抽签把地分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要把我们兄弟西罗非哈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 但是,如果她们嫁给以色列中别的支派的人,她们的产业就必从我们祖宗的产业中被取去,加在他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抽签所得的产业就失去了。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她们的产业就要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她们的产业就要从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中被拿去了。” 摩西照着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说:“约瑟支派的人说得对。 论到西罗非哈的众女儿,耶和华吩咐的话是这样:‘她们可以随意嫁自己喜欢的人,但是,只能嫁给同族同支派的人作妻子。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要各自守住自己祖宗支派的产业。 从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要嫁给自己祖宗支派的人作妻子,好使以色列人可以各自承受自己祖宗的产业。 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会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去;因为以色列人的支派要各自守住自己的产业。’” 10 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西罗非哈的众女儿就怎样行。 11 西罗非哈的女儿玛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给了自己叔伯的儿子作妻子。 12 她们嫁给了约瑟的儿子玛拿西子孙家族的人作妻子;她们的产业仍然留在自己的支派中。 13 这是耶和华在耶利哥对面,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吩咐的命令和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