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 並 你 本 族 的 人 , 要 一 同 擔 當 干 犯 聖 所 的 罪 孽 。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也 要 一 同 擔 當 干 犯 祭 司 職 任 的 罪 孽 。 你 要 帶 你 弟 兄 利 未 人 , 就 是 你 祖 宗 支 派 的 人 前 來 , 使 他 們 與 你 聯 合 , 服 事 你 , 只 是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 要 一 同 在 法 櫃 的 帳 幕 前 供 職 。 他 們 要 守 所 吩 咐 你 的 , 並 守 全 帳 幕 , 只 是 不 可 挨 近 聖 所 的 器 具 和 壇 , 免 得 他 們 和 你 們 都 死 亡 。 他 們 要 與 你 聯 合 , 也 要 看 守 會 幕 , 辦 理 帳 幕 一 切 的 事 ,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挨 近 你 們 。 你 們 要 看 守 聖 所 和 壇 , 免 得 忿 怒 再 臨 到 以 色 列 人 。 我 已 將 你 們 的 弟 兄 利 未 人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揀 選 出 來 歸 耶 和 華 , 是 給 你 們 為 賞 賜 的 , 為 要 辦 理 會 幕 的 事 。 你 和 你 的 兒 子 要 為 一 切 屬 壇 和 幔 子 內 的 事 一 同 守 祭 司 的 職 任 。 你 們 要 這 樣 供 職 ; 我 將 祭 司 的 職 任 給 你 們 當 作 賞 賜 事 奉 我 。 凡 挨 近 的 外 人 必 被 治 死 。 耶 和 華 曉 諭 亞 倫 說 : 我 已 將 歸 我 的 舉 祭 ,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 交 給 你 經 管 ; 因 你 受 過 膏 , 把 這 些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 以 色 列 人 歸 給 我 至 聖 的 供 物 ,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 贖 罪 祭 、 贖 愆 祭 ,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經 火 的 , 都 為 至 聖 之 物 , 要 歸 給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 10 你 要 拿 這 些 當 至 聖 物 吃 ;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 你 當 以 此 物 為 聖 。 11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的 舉 祭 並 搖 祭 都 是 你 的 ; 我 已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 凡 在 你 家 中 的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12 凡 油 中 、 新 酒 中 、 五 穀 中 至 好 的 ,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 我 都 賜 給 你 。 13 凡 從 他 們 地 上 所 帶 來 給 耶 和 華 初 熟 之 物 也 都 要 歸 與 你 。 你 家 中 的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 14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獻 的 都 必 歸 與 你 。 15 他 們 所 有 奉 給 耶 和 華 的 , 連 人 帶 牲 畜 , 凡 頭 生 的 , 都 要 歸 給 你 ; 只 是 人 頭 生 的 , 總 要 贖 出 來 ; 不 潔 淨 牲 畜 頭 生 的 , 也 要 贖 出 來 。 16 其 中 在 一 月 之 外 所 當 贖 的 , 要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價 , 按 聖 所 的 平 , 用 銀 子 五 舍 客 勒 贖 出 來 ( 一 舍 客 勒 是 二 十 季 拉 ) 。 17 只 是 頭 生 的 牛 , 或 是 頭 生 的 綿 羊 和 山 羊 , 必 不 可 贖 , 都 是 聖 的 , 要 把 他 的 血 灑 在 壇 上 , 把 他 的 脂 油 焚 燒 , 當 作 馨 香 的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18 他 的 肉 必 歸 你 , 像 被 搖 的 胸 、 被 舉 的 右 腿 歸 你 一 樣 。 19 凡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聖 物 中 的 舉 祭 , 我 都 賜 給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 當 作 永 得 的 分 。 這 是 給 你 和 你 的 後 裔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作 為 永 遠 的 鹽 約 ( 鹽 即 不 廢 壞 的 意 思 ) 。 20 耶 和 華 對 亞 倫 說 : 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內 不 可 有 產 業 , 在 他 們 中 間 也 不 可 有 分 。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 是 你 的 產 業 。 21 凡 以 色 列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的 子 孫 為 業 ; 因 他 們 所 辦 的 是 會 幕 的 事 , 所 以 賜 給 他 們 為 酬 他 們 的 勞 。 22 從 今 以 後 ,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會 幕 , 免 得 他 們 擔 罪 而 死 。 23 惟 獨 利 未 人 要 辦 會 幕 的 事 , 擔 當 罪 孽 ; 這 要 作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遠 的 定 例 。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 24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的 , 我 已 賜 給 利 未 人 為 業 。 所 以 我 對 他 們 說 :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產 業 。 25 耶 和 華 吩 咐 摩 西 說 : 26 你 曉 諭 利 未 人 說 : 你 們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 就 是 我 給 你 們 為 業 的 , 要 再 從 那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作 為 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27 這 舉 祭 要 算 為 你 們 場 上 的 穀 , 又 如 滿 酒 醡 的 酒 。 28 這 樣 , 你 們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得 十 分 之 一 也 要 作 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 從 這 十 分 之 一 中 , 將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舉 祭 歸 給 祭 司 亞 倫 。 29 奉 給 你 們 的 一 切 禮 物 , 要 從 其 中 將 至 好 的 , 就 是 分 別 為 聖 的 ,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 30 所 以 你 要 對 利 未 人 說 : 你 們 從 其 中 將 至 好 的 舉 起 , 這 就 算 為 你 們 場 上 的 糧 , 又 如 酒 醡 的 酒 。 31 你 們 和 你 們 家 屬 隨 處 可 以 吃 ; 這 原 是 你 們 的 賞 賜 , 是 酬 你 們 在 會 幕 裡 辦 事 的 勞 。 32 你 們 從 其 中 將 至 好 的 舉 起 , 就 不 至 因 這 物 擔 罪 。 你 們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的 聖 物 , 免 得 死 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