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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避难城(参民35:9-28;申19:1-13)
2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你们要照着我借着摩西命令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避难城,
3 好使那出于错误、并非蓄意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这些城要成为你们逃避报血仇的人的避难所。
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门口,把自己的事情向城中的众长老述说,长老就要把他接入城中,到他们那里,并要给他地方,使他可以住在他们中间。
5 如果报血仇的人追赶他,长老不可把他交在报血仇的人手里,因为他并非蓄意杀人,他以前与他并没有仇恨。
6 那杀人的要住在那城里,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等到当时的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回到他逃出来的城那里。’”
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把加利利的基低斯分别出来;在以法莲山地,把示剑分别出来;在犹大山地,把基列.亚巴分别出来,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8 又在约旦河东,耶利哥的东面,从流本支派中,指定在旷野平原上的比悉;从迦得支派中,指定在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指定在巴珊的哥兰。
9 这些都是为所有的以色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族人所指定的城,让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不致死在报血仇的人手里,直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