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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的问题
2 但为了避免淫乱的事,男人应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应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对妻子应该尽他的本分,妻子对丈夫也应当这样。
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权在丈夫;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双方才可以同意暂时分房。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诱惑你们。
6 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并不是命令。
7 我愿人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有各人从 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8 我现在要对未婚的人和寡妇说,他们若保持像我这样就好了;
9 但如果不能自制,就应当结婚,因为结婚总比欲火焚身好。
10 我要吩咐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而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如果离开了,就不可再嫁,不然,就要跟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要对其余的人说(是我说的,不是主说的),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而她也情愿和他住在一起,他就不要离弃她。
13 如果妻子有不信的丈夫,而他也情愿和她住在一起,她也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成为圣洁,不信的妻子也因着那个弟兄成为圣洁了。不然,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净的,但现在他们都是圣洁的了。
15 如果那不信的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在这种情形之下,信主的弟兄或姊妹都不必勉强。 神呼召你们,是要你们和睦。
16 你这作妻子的,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保持蒙召时的身分不过,主怎样分给各人, 神怎样呼召各人,各人就要照着去行事为人。我也这样吩咐各教会。
18 有人受了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遮掩割礼的记号。有人未受割礼而蒙召的吗?他就不要受割礼。
19 割礼算不得什么,没有割礼也算不得什么,要紧的是遵守 神的命令。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他就应当保持原来的情况。
21 你蒙召的时候是作奴仆的吗?不要为此烦恼。但如果你能够得到自由,就要把握这机会。
22 因为作奴仆的蒙了主的呼召,就是属于主的自由人了;照样,自由的人蒙了呼召,他就是基督的奴仆了。
23 你们是用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怎样,就应当在 神面前保持这原来的情况。
25 未婚、守独身、守寡的问题关于守独身的女子,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然蒙了主的怜悯,成为可信靠的人,就把我的意见提出来。
26 为了目前的困难,我认为人最好能保持现状。
27 你已经有了妻子吗?就不要想摆脱。你还没有妻子吗?就不要去找妻子。
28 如果你娶妻子,这不是犯罪;如果处女出嫁,也不是犯罪。不过,这样的人要受肉体上的苦难,我却不愿你们受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今以后,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的,买了东西的要像一无所得的,
31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没有享用的一样,因为这世上的情况都要过去。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子的人,挂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样去得主喜悦;
33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妻子的欢心,
34 这样他就分心了。没有结婚的妇女和守独身的女子,挂念的是主的事,好让身体和心灵都成为圣洁;但结了婚的妇女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去讨丈夫的欢心。
35 我说这话,是为了你们自己的益处;我不是要限制你们,而是要你们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对主忠诚。
36 如果有人认为是亏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他觉得应当结婚,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这不是犯罪;他们应该结婚。
37 但如果他心里坚决,没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决心让女朋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
38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结婚的,作得好,那不结婚的,作得更好。(或译:“36如果有人认为待自己的女儿不合适,她也过了结婚的年龄,而且应当这样行,他就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去作,让她们结婚,这不是犯罪。37但如果他心里坚定,没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又有权作主,决心留下自己的女儿,这样作也是好的。38所以,那让自己女儿出嫁的,作得好,那不让女儿出嫁的,作得更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受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倘若她能守节,就更有福了。我想我这话也是 神的灵感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