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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 愆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如 此 : 這 祭 是 至 聖 的 。 人 在 那 裡 宰 燔 祭 牲 , 也 要 在 那 裡 宰 贖 愆 祭 牲 ; 其 血 , 祭 司 要 灑 在 壇 的 周 圍 。 又 要 將 肥 尾 巴 和 蓋 臟 的 脂 油 , 兩 個 腰 子 和 腰 子 上 的 脂 油 , 就 是 靠 腰 兩 旁 的 脂 油 , 並 肝 上 的 網 子 和 腰 子 , 一 概 取 下 。 祭 司 要 在 壇 上 焚 燒 , 為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 是 贖 愆 祭 。 祭 司 中 的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這 祭 物 ; 要 在 聖 處 吃 , 是 至 聖 的 。 贖 罪 祭 怎 樣 , 贖 愆 祭 也 是 怎 樣 , 兩 個 祭 是 一 個 條 例 。 獻 贖 愆 祭 贖 罪 的 祭 司 要 得 這 祭 物 。 獻 燔 祭 的 祭 司 , 無 論 為 誰 奉 獻 , 要 親 自 得 他 所 獻 那 燔 祭 牲 的 皮 。 凡 在 爐 中 烤 的 素 祭 和 煎 盤 中 做 的 , 並 鐵 鏊 上 做 的 , 都 要 歸 那 獻 祭 的 祭 司 。 10 凡 素 祭 , 無 論 是 油 調 和 的 是 乾 的 , 都 要 歸 亞 倫 的 子 孫 , 大 家 均 分 。 11 人 獻 與 耶 和 華 平 安 祭 的 條 例 乃 是 這 樣 : 12 他 若 為 感 謝 獻 上 , 就 要 用 調 油 的 無 酵 餅 和 抹 油 的 無 酵 薄 餅 , 並 用 油 調 勻 細 麵 做 的 餅 , 與 感 謝 祭 一 同 獻 上 。 13 要 用 有 酵 的 餅 和 為 感 謝 獻 的 平 安 祭 , 與 供 物 一 同 獻 上 。 14 從 各 樣 的 供 物 中 , 他 要 把 一 個 餅 獻 給 耶 和 華 為 舉 祭 , 是 要 歸 給 灑 平 安 祭 牲 血 的 祭 司 。 15 為 感 謝 獻 平 安 祭 牲 的 肉 , 要 在 獻 的 日 子 吃 , 一 點 不 可 留 到 早 晨 。 16 若 所 獻 的 是 為 還 願 , 或 是 甘 心 獻 的 , 必 在 獻 祭 的 日 子 吃 , 所 剩 下 的 第 二 天 也 可 以 吃 。 17 但 所 剩 下 的 祭 肉 , 到 第 三 天 要 用 火 焚 燒 ; 18 第 三 天 若 吃 了 平 安 祭 的 肉 , 這 祭 必 不 蒙 悅 納 , 人 所 獻 的 也 不 算 為 祭 , 反 為 可 憎 嫌 的 , 吃 這 祭 肉 的 , 就 必 擔 當 他 的 罪 孽 。 19 挨 了 污 穢 物 的 肉 就 不 可 吃 , 要 用 火 焚 燒 。 至 於 平 安 祭 的 肉 , 凡 潔 淨 的 人 都 要 吃 ; 20 只 是 獻 與 耶 和 華 平 安 祭 的 肉 , 人 若 不 潔 淨 而 吃 了 , 這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21 有 人 摸 了 甚 麼 不 潔 淨 的 物 , 或 是 人 的 不 潔 淨 , 或 是 不 潔 淨 的 牲 畜 , 或 是 不 潔 可 憎 之 物 , 吃 了 獻 與 耶 和 華 平 安 祭 的 肉 , 這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22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23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牛 的 脂 油 、 綿 羊 的 脂 油 、 山 羊 的 脂 油 , 你 們 都 不 可 吃 。 24 自 死 的 和 被 野 獸 撕 裂 的 , 那 脂 油 可 以 做 別 的 使 用 , 只 是 你 們 萬 不 可 吃 。 25 無 論 何 人 吃 了 獻 給 耶 和 華 當 火 祭 牲 畜 的 脂 油 , 那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26 在 你 們 一 切 的 住 處 , 無 論 是 雀 鳥 的 血 是 野 獸 的 血 , 你 們 都 不 可 吃 。 27 無 論 是 誰 吃 血 , 那 人 必 從 民 中 剪 除 。 28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29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 獻 平 安 祭 給 耶 和 華 的 , 要 從 平 安 祭 中 取 些 來 奉 給 耶 和 華 。 30 他 親 手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 就 是 脂 油 和 胸 , 要 帶 來 , 好 把 胸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作 搖 祭 , 搖 一 搖 。 31 祭 司 要 把 脂 油 在 壇 上 焚 燒 , 但 胸 要 歸 亞 倫 和 他 的 子 孫 。 32 你 們 要 從 平 安 祭 中 把 右 腿 作 舉 祭 , 奉 給 祭 司 。 33 亞 倫 子 孫 中 , 獻 平 安 祭 牲 血 和 脂 油 的 , 要 得 這 右 腿 為 分 ; 34 因 為 我 從 以 色 列 人 的 平 安 祭 中 , 取 了 這 搖 的 胸 和 舉 的 腿 給 祭 司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 作 他 們 從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永 得 的 分 。 35 這 是 從 耶 和 華 火 祭 中 , 作 亞 倫 受 膏 的 分 和 他 子 孫 受 膏 的 分 , 正 在 摩 西 ( 原 文 是 他 ) 叫 他 們 前 來 給 耶 和 華 供 祭 司 職 分 的 日 子 , 36 就 是 在 摩 西 ( 原 文 是 他 ) 膏 他 們 的 日 子 , 耶 和 華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給 他 們 的 。 這 是 他 們 世 世 代 代 永 得 的 分 。 37 這 就 是 燔 祭 、 素 祭 、 贖 罪 祭 、 贖 愆 祭 , 和 平 安 祭 的 條 例 , 並 承 接 聖 職 的 禮 , 38 都 是 耶 和 華 在 西 乃 山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 就 是 他 在 西 乃 曠 野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獻 供 物 給 耶 和 華 之 日 所 說 的 。